Gilles Escudier 曾任职于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(INPI)的商标诉讼部,也在多个法国大型知识产权事务所工作过。他于2004年作为合伙人加入理利仁事务所,执业领域包括商标、外观设计、域名和反不正当竞争等,客户多为法国或其它国家的中小型企业或大型集团。
他为客户提供工业产权保护领域的全面服务,针对其公司的规模、市场和目标来拟定严密的权利管理、拟定进攻或防守的策略。在具体业务中,就商标申请和查询、异议和合同起草与谈判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服务。他对葡萄酒领域的商标法特别有研究,也多次参加相关会议并在此领域的不同杂志上发表评论。
他服务的客户特别集中在葡萄酒、药品和化妆品、汽车、信号、环境和垃圾处理、食品、博物馆管理、照明和老年住房等领域,汇聚了一些著名、大众或奢侈品牌。
协会活动:
- 商标和设计法律从业者协会(APRAM)
- 欧共体商标协会 (ECTA)
其他活动:
- 2012年:理利仁事务所组织的早餐研讨会,主题为“药品和化妆品商标的特异性”;
- 2011年:在法国的《工业产权》杂志上针对波尔多上诉法院第09/02994号裁定发表评论文章,名为《白马酒庄:漂亮地跨越障碍的艺术!》(2011年9月,第9篇);
- 2010年:理利仁事务所组织的早餐研讨会,主题为“海关扣押”;
- 2010年:理利仁事务所的内部午餐研讨会,主题为“未经公证的免费转让文件的有效性”;
- 2007年起:组织关于法律判例的内部午餐研讨会,并请客户或者国外的同行参加;
- 2007年:通过做《bio术语使用》的报告来提高客户的工业产权意识;
- 2007年:通过做《互联网上的商标》报告来提高客户的工业产权意识;
- 2004年:参加在法国不同的葡萄种植和酿酒区举行的会议,著有《商标和葡萄酒》;
- 2003年:在法国的《工业产权》杂志上针对最高法院第01-02.283号裁定发表评论文章,名为《奥比安酒庄:一场长时间法律辩论后的胜利》(2003年10月,第10篇);
- 2003年:在《企业和诉讼》法律周刊上发表文章,名为《“酒庄”一词用作葡萄酒商标的使用条件》(2003年6月19日,第25篇)。